2010年7月26日 星期一

曾經的那個人

“我沒想過會在面子書遇到那個人,而且還是他來add我。”在回程的路上,老妹突然有所感慨對我說。

“那個人?”這句話,玩味十足。

“就是曾經的那個人。”她再加解釋。

“曾經的那個人?他喜歡妳的?做麽沒答應人家?”我八卦地問。

“不是啦,是我中學喜歡的人。”避免我再胡亂猜,她乾脆自己開蠱。

“我幾乎完全不認得他了。看到他名字時,有猜到是看,但是看照片卻又認不出,衹是眉目之間有幾分像。後來,我才認出是他。”

“曾經有段時間,很想知道他的近況,過得好不好,在哪裏讀書等等。可是,等到他真正出現時,卻發現,其實我並沒有想象中那麽想念他。或者我早就放下他,我自己不知道。”她幽幽吐露女兒家的心事。

“他變到怎樣了?”我順口問下去。

“變到像普通的上班族樣子咯!會比以前稍微胖些,還是覺得他中學時期比較好看。”她蜻蜓點水帶過。

那個曾經的他,之前是自己眼中光芒萬丈、獨一無二的夢中情人,淪爲芸芸衆生中,一個平凡且普通的過客。

人的記憶,刻骨銘心的時候,一輩子都記住;雲淡風輕了以後,又能變得無關痛癢。就算說起時,亦是心如止水,仿佛是發生在別人身上,衹不過是曾經和自己有過交集,然後,因故錯開。從此,彼此的身份,是兩位咫尺天涯的點頭之交。

每段關係,萌芽的初期,我們都希望能走到永恆。

永恆,必須是兩方面共同去維繫的成果。就如打羽球,打過去要有人彈回來,那場球賽才能繼續下去。倘若,你打過去,對方不願接,落在地上的球,就表示永恆的終結。

轉個身,把甜酸苦辣、成功失敗、繽紛燦爛黯然失色的回憶,通通留在球場。然後,繼續在下一個球場,專心致志打一場好球。

這麽簡單的道理,往往就因爲當中的不甘心、執著、放不下等等情緒所影響,導致我們的心,也隨著滯留在球場,沒跟著離開。

等到自己心甘情願認清事實了,恩怨情仇轉成空。那麽,你肯定會迎來一場如沐春風好球賽、好對手。
圖片摘自網絡
放心吧,你一定會等到那天的到來。你衹要先做好充足的準備功夫,蓄勢待發打場好球就好了。

@貳零壹零年柒月廿陸日@

6 則留言:

  1. 就把那“一点”留在心中吧!“曾经”发生,已是生命一部分,就算以后的日子再好,也不必刻意把它抹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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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Kai,嗯,我認同。

    其實,我從來不覺得過去需要抹去,那始終是一段美好的回憶。可是,這跟放不下的不同。放不下裏,還有包括不捨和牽挂。

    而回憶,卻已經是過眼雲煙的輕鬆,呵呵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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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那也对,有分别的。 :D 还好我是完全放下,不然被老婆杀了 XD (记忆不会不见啦,因为没失忆,哈哈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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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哈哈。。最好還是別在女人面前提起過去的那個,就算已經沒事,也會變成沒完沒了的話題,哈哈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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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"最好還是別在女人面前提起過去的那個,就算已經沒事,也會變成沒完沒了的話題"

    *点头...

    女人是可怕的。哈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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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你很感同身受一下咯!難道。。。
















    你曾經不小心犯了這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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浪跡天涯撒緣分,途經海角印足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