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我想說

Every day One Sentence: If one hears bad music it is one's duty to drown it by one's conversation. 假如你聽到一段難聽的音樂,你有必要用大聲談話的音量來蓋過它。~英國作家 王爾德(摘自施宇

2006年11月24日 星期五

文字の爱

这几天,忙碌的生活,导致只能在忙里偷一下闲,顺便走马看花。有时就留下些匆忙的脚印,才甘愿溜走,哈哈!

认真来说,很久没有给自己时间,好好静下来跟文字打交道。那些曾经在书桌上埋头苦写的背影,流畅的灵感,变得好遥远。最终,成了沉淀的回忆。

从小,我就不知道自己拥有什么令人骄傲的本领。在比较中成长,造就自己在比较中失去了自己的个性。但是,也因为自卑的性格,让我有机会跟文字结缘。很多心事和心情,都是靠它来发泄。

记得,小学图书馆的故事书,几乎都给钻在里面的我给看完。所以,完成故事,一直都是我的拿手好戏。每一次都是拿到高分。但是,汉语拼音往往就是我的败笔。听写的时候,我是其中一个经常被叫出去鞭打的人。而且,还是巡察员的身份,这下子面子丢得可真大,呵呵!倒是,在出来当记者后,不断的打字磨练,弥补了汉语拼音不好的遗憾。

中学预备班的时候,跟别人学交笔友。经常就在信中改正别人的错字。这个字不是这样写,应该是这样。往往,一封信里,会出现十多个字的错误。(后来刚学会打电话讯息也是那样。)当时,会觉得这是证明自己华语好的表现。同时,也是不喜欢人家把华文乱乱用。现在想来,可能人家会觉得我是个很挑剔的华文爱护者。

喜欢一首歌,往往也是它的歌词先吸引到我。然后就会上网找歌词。最喜欢就是张曼娟的文字和刘若英的歌,仿佛都唱出我的心情和情绪。每每,总是将感动在心里扩散,久久不去。

学院的时候,因为新闻系有华文,因为曾经当过学生记者。就很潇洒进了拉曼学院新闻系,虽然当时妈妈反对到泪眼相对,都义无反顾。

而且啊,喜欢繁体字的我,在抄笔记时,一定用繁体字写。同学最喜欢跟我借笔记,因为从来不缺课,也最完整。怎么那样闷的课,都上得津津有味?喜欢一样东西,原来可以什么都不计较。

不懂是不是爱屋及乌,我对中国的东西都特别有兴趣。中国的风景、运动员、装饰品,迷恋到有点过了火。所以,学院朋友都笑说,你以后一定嫁给中国人。

未来的事,谁也说不准。对于华文,我对它的心还是一样火热。只是,有些东西在时代变迁下,变得没办法去执著。像对朋友的错字连篇,像对繁体字的执著。每次看到别人不断给自己改到连字典都找不到的华文字,都觉得那是在侮辱华文。

我只希望看见这个优美的文字,能够走得更长更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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浪跡天涯撒緣分,途經海角印足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