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我想說

Every day One Sentence: If one hears bad music it is one's duty to drown it by one's conversation. 假如你聽到一段難聽的音樂,你有必要用大聲談話的音量來蓋過它。~英國作家 王爾德(摘自施宇

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

我們到底從中學到了什麼?

在澳門時,就已經通過面子書,得知發生在南北大道的連環車禍慘劇。現場慘不忍睹的血腥場面,我根本不想看,怕自己負荷不來。

響徹雲霄的哀嚎聲、傷者呻吟的痛苦、車子的濃煙裊裊、四處盡是灑落的碎片。那裡,霎那間,變成一座人間煉獄。

2010年10月10日,是多麼美好的日子,卻留給了12位死者家人和多位傷者,一輩子的陰影。鏤刻在新聞歷史中,一個慘痛的記錄

為什麼又是長巴?這是多少人心中的疑問和憤怒!這並非第一單,是否又會是最後一單?

我極少做長途巴士,但對它,或多或少,有一定的陰影在。

2006年,我們幾位學記在新加坡聚會後,趁著長巴回吉隆坡。那輛巴士不只飛馳在南北大道上橫衝直撞,而且,還會搖晃到很厲害。坐在巴士裡的我們,一路心驚膽戰到吉隆坡為止。

我們在猜想,他大概是趕著回家吃晚餐,因為那時適逢齋戒月,而時間快踏入七點。另外一個原因,就是打瞌睡。

這樣的巴士司機,叫我們這些乘客,怎能坐得安心?他們究竟又把乘客的生命,擺在那個位置?一宗宗的慘劇,給不到他們任何警惕麼?停下來休息,會耽誤很多時間?

生者情何以堪,死者又何罪之有?

最氣憤的還有長巴公司的態度。沒人來探訪,也衹賠償傷者RM500的醫藥費罷了。那丁點的錢,是準備付那筆醫藥費?我看,連醫院訂金都不夠吧?

有時候,真的不願看新聞,越看就越火滾!

@貳零壹零年拾月拾伍日@

6 則留言:

  1. 看者也心酸..唉~已无话可说..只能祝愿往生者早登极乐,伤者早日复原,家属们早日走出悲伤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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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是啊,至少我們還能做這些。昨天又有一單是六人車撞大樹的車禍,裡頭的五人當場燒死,一人救出,卻仍是回天乏術。。

    短短幾天,就發生那麼嚴重的兩單車禍,還有撞船事件,也有六人身亡。看到那些數字,真是令人怵目驚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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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飛逝在南北大道上?大吉利市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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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哈哈。。改了。謝謝修正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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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我和那场车祸擦肩而过。原本想要在1010回家的。还好大树老公精神好,前一天晚上就回家了。爸爸看见这篇新闻后,不停地提醒我们,回程一定要小心。

    有时候,车祸的发生不是我们有没有犯规,而是别人有没有犯规。只要大家做好本分,这种事情是可以避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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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真的是擦身而過。我覺得司機要是想打瞌睡,其實可以先在休息站停一會兒休息,過後才上路。要不然,打瞌睡,會危及很多人的生命。

    看到這麼多條人命,在旦夕間摧毀,真的很心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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浪跡天涯撒緣分,途經海角印足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