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我想說

Every day One Sentence: If one hears bad music it is one's duty to drown it by one's conversation. 假如你聽到一段難聽的音樂,你有必要用大聲談話的音量來蓋過它。~英國作家 王爾德(摘自施宇

2011年5月31日 星期二

莲花上的血珠

“不要,我求你別殺我!我求求你,我家里还有父母妻儿要养,你做个好心,放我一马。”眼前的男人,虽然穿着笔挺的西装,此刻,却狼狈不堪跪在地上求饶。

手握长刀的孤傲男子,把自己隐身在黑暗里,完全看不到任何表情。只是,脚步慢慢逼近跪在地上的男人。然后,手起刀落,就地解决他。

“我和你无怨无仇,为什么你要杀我?”西装男人临死的一刻,吐出最后的问题。

他走近西装男人面前,弯下身,脱掉帽子,露出自己的真面目。

“现在,你可死得瞑目了吧!”他冷冷抛下这句话。

“你…你…”来不及说完,鲜血已从口中喷出,倒地身亡。

艳红的血迹,落在雪白的墙上,令人怵目惊心。而死者的脸上,写满惊恐的表情,仿佛无法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事实。

嗜血长刀在灯光反射下,闪着粼粼刀光。他拿出准备好的抹布,洗去血迹,再清理现场,确保没留下痕迹后,方驾着摩托车扬长而去。黑夜,迅速吞噬他的身影。



摩托车在马路上风驰电掣,刮破了夜该有的寂静。他只能不断往前冲,用快速去阻止在脑袋里滚烫的回忆。每次杀人后,他就会失去之前的冷静,愤怒在内心掀起惊涛骇浪。

车来到悬崖,仍没有减速。直到快到边缘,他才紧急煞车,而前轮已来到悬崖边,在空中快速滚动。

他早已将死置身度外,唯有让自己处在濒临死亡的边缘徘徊,才会无惧死亡的来临。

这个不怕死的杀手,此刻,正望着夜空的皎洁明月。月色下,清清楚楚照到他孤傲的脸庞上,挂着两行清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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迅风,是莲花城黑白两道给他的称号。因为他了然一身,来去如风,做事非常干净,不会在现场留下任何证据。

这位谜样的响当当神秘杀手,至今,无人知晓他的真实姓名、背景,更没人能看到他的真面目,除了死人。

众多黑道人都闻风丧胆,亦有人想方设法要把他纳入自己的帮派中。他却是位独行侠,不受任何人所雇用。

迅风所杀之人,遍布各阶层,商人、企业家、无业游民、帮派老大、女人兼有之,没人猜得透他背后的杀机,更无人料得谁会是下一位的受害者。

小城里,大家的议论纷纷喧嚣尘上,人人自危,共同谴责凶手的冷血,警方的无能。夜晚莅临时,整座城市几乎变成死城。

坐在沙发,迅风任由孤独肆虐自己。一闭上眼睛,父母亲血淋淋倒卧眼前的画面,清晰地跃然跳进脑海。他惊吓睁开双眼,冷汗直冒,大口大口喘着气。

他仓皇地跑到厕所去,开大莲蓬头,让水稀里哗啦淋湿自己,也想洗去自己血腥的记忆。抬起头,镜子照着他的苍白无助,还有脸上像蜈蚣的长长刀疤。他轻抚着突兀的伤痕,往事也如蜿蜒的小径,断断续续在脑海里上演,欲罢不能。

本名嵘曜的他,父亲是位科技业的高层,母亲则是贤内助。一家三口本也、和乐融融,风平浪静过着幸福生活。

直到某天,父亲意外发现公司老板,竟是运毒的大头目时,一场腥风血雨的序幕旋即掀开。像是预知自己的下场,父亲赶快安排他们俩出国。

怎知,此时急骤的门铃响起,觉得不对劲的父亲,要妻儿都躲在床底下不出声。外头等不及的人,擅自撞门而入,与父亲起争执。

“连行李都准备好了,果然想逃之夭夭。幸好老天有眼,让我们逮个正着。跟我走!我们要捉你回去警局审问。”一班身穿警察制服的人大声囔囔地说。

他们想要套上手铐时,却意外露出手臂纹身。

“你们不是警察,你们是谁?是鸿哥派你们来的,对不对?”父亲开始反抗挣扎。

“既然你都已经知道我们的真面目,我更不可能留活口,纳命来吧!”其中一个彪形大汉亮出短刀,捅进他的心脏,喷得凶手满脸都是血,他却恣意狂笑。

看着父亲在地上作垂死挣扎,那些人还用脚把刀踩得更深入,非得置他于死地不可。嵘曜多想立即出去杀掉那班人。可是,却给母亲阻拦下来。

等到确定所有人都走掉了,母亲和他才狂奔出来,抱着血尸,哀恸大哭。谁知,歹徒去而复返,当中有位女人进门二话不说就用刀从背后刺入。

“你也是女人,为什么却没一点恻隐之心?”母亲转身怨恨看着她。

“就因为我也是女人,明白最毒妇人心。我怕你有一天会找我报复,你不死,我睡不着。”她在母亲耳边呵气如兰地说。

他们把目标转向嵘曜时,母亲却死命抱着他。可长长的刀,还是划过脸颊,变成一道血痕。

“算了吧,那小孩还这么小,也做不了什么。送他刀痕吓一吓他就够了。咱们走吧!”那女人不知为何,始终没杀他,却留下一条复仇伏线。
*图片為朋友偉彤所攝。
今天,他所有的仇恨,都是那些人送的礼物。他说过,这辈子,他要当年所有的凶手血债血还,用这些莲花上的血珠,奠祭双亲黄泉下的不白之冤。


海角有話說:

後話:這算是我極少有的血腥小說。原本寫到一半,打算棄之不理,因為靈感來到乾枯旱地,擠不出了。看完《三毛最後一封信》後,卻有如神助,滴滴答答打著去。連去上廁所時,都在不停想接下來要怎麼寫。

連《蓮花上的血珠》這個題目,也是靈感突然造訪的傑作。

我不曉得寫到如何,可是,我卻在興奮中。因為好久沒這麼絞盡腦汁寫小說了。而且,越寫越精神。希望,下次,我能寫出更好看精彩又不同種類的小說。祝福我吧!呵呵。。。

說著說著,忘記了這篇故事想要給的啟示。對我而言,我挺相信世上有因果報應這回事。你怎麼對人家,最後也會回報在自己身上。

尤其做壞事,總會讓心裡始終存著一股恐懼和內疚在糾纏。恐懼,是怕別人來報復,睡覺都不安穩。內疚,是因為自己在做壞事。

所以,我們要學會平時不做虧心事,半夜敲門也不驚。做好心,存好念,肯定會迎來自己的春天。

完成於貳零壹壹年叁月肆日晚上拾壹點拾陸分

刊登於貳零壹壹年伍月卅壹日星洲日報《大都會》《城人小說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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浪跡天涯撒緣分,途經海角印足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