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我想說

Every day One Sentence: If one hears bad music it is one's duty to drown it by one's conversation. 假如你聽到一段難聽的音樂,你有必要用大聲談話的音量來蓋過它。~英國作家 王爾德(摘自施宇

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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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妳很久沒和我們一起了。”

一句簡單的話,像是在心湖丟下一顆大石,泛起許多的漣漪,久久不散。

這句話的震撼力,和他說的:“還是比較喜歡以前熱情的麗絲。”,是一樣的。

那段時間,為了保護自己,所以逼自己冷漠。逼到最後,冷漠,卻成了習慣。既然,已然成雲煙,也就無謂在追憶。

那夜,我們在車內,因為唇槍舌戰引發的爆笑,迎來我睽違許久的記憶。偉大的阿姨,雖沒法搬上臺變講稿,卻已刻在我們的腦海。

時間,彷彿未曾把我們的距離拉遠。湊在一塊,仍是默契十足。一句普通的話,加上其他人畫龍點睛的銜接,往往使我們笑到無法停止。

謝謝偉大阿姨的犧牲,願意放開胸懷,成為我們的話題人物。(我終於脫離困難,阿彌陀佛!) 

回到宿舍時,笑聲仍在心裡盪啊盪。我喜歡這種感覺,我想念這樣的狂笑聲。無人能取而代之的位置。愛玩的細胞,有了死灰復燃的跡象,一粒粒活了過來。

眼前,我想做的,是在前路撿拾快樂的石子,重回分享的生活。分享,勝過獨自佔有。

最近的我,因為分享,而得到更多的友情。這些,都不是任何金錢能買到的快樂。

@貳零壹零年拾壹月廿叁日@

2 則留言:

  1. 一大堆朋友围着说着笑着吃着,真的比独自一人吃着鲍参翅肚来得美味很多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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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是咯,是咯!這點我贊成。每次獨自吃時,總覺得自己孤伶伶的。那個感覺很不好受。所以,我非常討厭一個人吃飯,尤其是在外頭。會對別人投來的眼光,特別敏感,哈哈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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浪跡天涯撒緣分,途經海角印足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