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我想說

Every day One Sentence: If one hears bad music it is one's duty to drown it by one's conversation. 假如你聽到一段難聽的音樂,你有必要用大聲談話的音量來蓋過它。~英國作家 王爾德(摘自施宇

2010年4月17日 星期六

平衡點

一直,都很喜歡用文字去抒發自己心裏的感受。有了部落格後,漸漸察覺自己的表演欲望,亦一併給呼喚出來。


我開始在意,有沒有人來看我的部落格;有沒有人留言;有沒有與我起共鳴的人。然後,因爲對自己的要求,我連部落格,也不放過華麗的詞藻。努力更新部落格,也是我必做的事。

沒人留言,會覺得自己不受重視了。仿佛,我在用部落格去證明自己的存在。愈是這樣想,愈把自己往牛角尖鑽。強求,很多時候,倒成了反效果。

結果,原本應該很純粹的東西,因我個人額外的欲望,漸漸有了不一樣的味道。而我,亦變成在乎某些看法,漸漸收斂起自己,不夠坦白。爲了做好人,會選擇做些片面功夫。

那是我嗎?這是我不斷不斷在思考的問題。

何苦這樣折磨自己?選擇寫部落格,應該是讓自己開心,而不該是變相變成負擔。要是選擇是帶給自己痛苦,是自己犯賤。人生,本來就是以快樂為目的。

於是,我開始接受,會有人不認同我的觀點。我亦要去尊重,任何人的生活裏,都有不想被打擾的自由空間。擇善而固,別衹是懂得勸告別人,忘記警惕自己。手指,有時亦是前後對指的。

不是每件事情,我都能馬上想通。想通了以後,也要去行動,才能看到改變。明白和實踐是兩回事,唯有二合一,方能達到改善的效果。

嗯,我還真的是很喜歡和卅嵗後的人聊天。畢竟,閲歷豐富的他們,總能為我提綱挈(qie 4)領(意思:把問題簡單扼要地提示出來。)引領我去另外一個思考空間。

保有朝氣蓬勃的衝勁;增添歷經滄桑的謹慎,兩方面取得一個平衡點,方能走得安穩無憂。



@貳零壹零年肆月拾陸日@

3 則留言:

  1. 30岁以下的就只能跟你聊废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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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放心,我一直都在追着你的部落格。
    卅岁以下的仅限于聊天吹水哈拉打屁...哈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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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小朋友和小范老師

    哈哈。。對不起啦,我並不是這樣的意思。是我最近常和一些比我年長的人聊天,有感而發。千萬不要誤會哦!你們大家都是我的寳,給我開拓不同的視野,真的謝謝你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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浪跡天涯撒緣分,途經海角印足跡。